赣厦商字[2013]02号
厦门市江西商会
关于表彰先进单位的决定
厦门市江西商会自成立以来,始终坚持以“团结、诚信、服务、发展”为办会宗旨,得到了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,商会的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激励进取,进一步调动会员单位对商会发展与建设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继续推动商会工作再上新台阶。经理事会研究决定,授予厦门厦星物流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“优秀会员企业”荣誉称号,授予厦门赣商投资有限公司等15家会员企业为“诚信会员企业”荣誉称号。
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会员企业和诚信会员企业要谦虚谨慎,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榜样典型作用,为推动商会的建设和发展再立新功。同时也号召全体会员要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,以他们为榜样,加强自身建设,促进企业的发展。要一如既往的支持商会工作,大力弘扬“崇尚道德,诚信赣商”的精神,为商会和闽赣两地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。
附:《厦门市江西商会优秀会员企业名单》
《厦门市江西商会诚信会员企业名单》
厦门市江西商会
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
厦门市江西商会关于表彰先进单位的决定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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